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度化,规范化文书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文件流传细则 第二条 分类 *须登记的文书范围:结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 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等 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第三条 收文 1. 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收文。 2.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四条 发文 1. 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登记 签发。 2. 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五条 分文 1. 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2.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 收。 第六条 会签 1. 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收文处理单”。 2. 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 签署意见。 3. 文件收文后,再依”收文处理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 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 办公室。 第三章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第七条 审核、批示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办公室汇总签办意 见,呈总经理或交其他被授权者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第八条 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正本留办公室归档存查,由办公室将文 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撰写文书格式 第九条 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第十条 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以附件形式下发),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 规范格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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