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   供热方:   用热方:   用热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供用热量契约表 新装或原装 容量 供方经手 人日期 报装号 增减容量 总装用容量 年月日  备注:   双方亦可约定供用热的时间以及保证用热方维持使用温度的范围。   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供用热方要贯彻执行合理地使用热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达到安全、 经济用热。   (2)用热方热力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电、热价格》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认真执行热力安装、运行规程,对设备不断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维护,保证 设备安全运行,作到计划用电。   ②用热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契约表规定的供热量。如用热性质变更,或增强供热 量时,应即时到供热方办理有关手续。在未经供热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则 一经查出,用户应立即将其私增设备停用、拆除。供热方除按照规定追收热费外, 并处以追收热费的 倍到 和每次 元的罚金,供热方如发 现用户有违章用热情况时,当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热。待用户交清各项费用并补 办申请用热手续,经供热方同意后,再行恢复供热。   ③在规定厂休日及禁用动力时间内不得使用热力。   ④供热方应于每年11月8日至次年2月25日,每天从 时至 时不间断地向用热方供热。   (3)本协议应妥善保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4)本协议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章)   供热方: (公章) 用热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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