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赠与契约书   赠与者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 (以下 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   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 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年月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 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年月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 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 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   坐落于 市街号  面积: 亩  (2)建筑物   木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 亩亩   二楼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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