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变更申请书 原运单号码 提出日期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 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 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 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 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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