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约稿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约稿者: 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著者(或译者)   为了快出书、出好书,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高一 致辞,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1. 著作稿名称:   2. 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作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第三条 全稿字数或插图(照片)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 年月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阅完毕, 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 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 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 月内审阅完毕。   4. 稿件发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半稿件退还乙方,但应 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 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5. 本合同签订后,所约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签订 出版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乙;(2)由于客观形势 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甲方保留 年,在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乙方必须先征询甲方是否 出版。若甲方不拟出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 保留期限,甲方应将稿件退还乙方,本合同自行失效。   6. 甲方收到所约稿件后,若将稿件损失或丢失,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元。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期交完稿件,每延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2. 如稿件由乙方修改,乙方不能按期交回修改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 偿付违约金 元。   3. 乙方如非因不可抗力而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4. 乙方如将甲方所约稿件投寄其它出版单位或期刊,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签订出版合同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 (盖章) (签字)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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