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现住址: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商品粮或农村粮: 身份证号码:          深劳合03号 单位劳同书 号               深圳市劳动局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 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_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 为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 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 年月日起至 日至 年年月日止,其中: 试用(熟练)期从一九 年月月日,试用(熟练) 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 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 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预计加 班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 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 资至元×25.5天=月工资 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 天以上,或月累计 天以上,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 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 每天发给乙方 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 元至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日节为 %。公休假日和平时为 元作为夜餐津贴。 %。从事夜 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 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 元,先由 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 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 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 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年至 年为 %;年至 年以上为 %;其医药费报销 年以下的 年为 %, %; 元包 %,或每月发给乙方 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 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 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 天, 天。 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满一年以上 的,每年探亲假为 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 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 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 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会, 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 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四、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如属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 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 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 。3.甲方 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 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 元;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 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 位财物;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5.保质保量(合理的) 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 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 本条下述第3和第5项规定的;③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 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 从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⑥甲 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市(特区)劳动局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产;②乙方被除名、 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 成经济损失的;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④有贪污、盗 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 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 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③患疾 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内的;⑤前往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①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 能发挥技术特长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③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⑤经国家 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 体健康的;⑥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⑦经有关部门批准, 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 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 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 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助费: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 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一 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 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的,其临 时工工龄可连续计算,并按其在单位的累计工龄享受生活补助费。否则:不享受上述 补助,而另谋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应交回《临时工劳动手册》和《暂住 证》,甲方可出具证明领回劳动保险金,并按实际需要发给遣散路费)。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④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 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特区现行劳 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鉴证人员签名: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1)常年性生产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试用期为三至 六个月。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的,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鉴证手 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