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货物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陶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 元整。 元整,次级品每组 元整,合 计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 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 在x x市x 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 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公司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公司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月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