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 (农副业)   订立合同双方:       县县乡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村  为了调动社员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 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业的内容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日止.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⒉ 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 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⒊ 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 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 元(或上交 斤,斤),其中, 斤年月日以 前上交承包款 元(或上交 ,斤交); 斤年,月日以前上交承包款 );……。 元(或上 斤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   ⒉ 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 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 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 产和经营活动.   ⒊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 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五、 双方的违约责任   ⒈ 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 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⒉ 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 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 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七、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 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 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 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村委 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县乡村(公章) (盖章) (盖章) 年月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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