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编号:(    ) 住址 借款单位(户) 借款用途 利率 利率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借款金额(大写)  日年月  到期日期 借款日期    还款情况登记 年  月  日 还款计划 日还本金 额年月金额 年月日还息金额 结欠本金 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 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 %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 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 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 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印章     贷款单位     印章   印章   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审批人  借款方经办人      印章     信贷员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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