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编号: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 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 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 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 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 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 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 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 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 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 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 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 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 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 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 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 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 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 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 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 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 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 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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