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契约书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契约负担义 务受赠。   第二条 本件赠与物标示如下:   一、债权标示:   (1)债务人 住:   (2)债权额人民币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 万仟元整。 分厘。   (4)清偿期限 年月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   二、股票标示:   (1) 股份有限公司 设  (2)面额人民币   (3)股票字号 仟佰元股票 张。   前项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内为赠与。   第三条 甲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将前条所列债权及股票的权利全部移转与乙方 取得收益。   第四条 甲方与债务人 关于 年月日所订立的金钱借贷契约私证书,及有关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股票x张,即日全部交付乙 方收执完毕。   第五条 甲方保证赠与标的债权尚有效存在,而以该债务人 抵销或减轻及债的消灭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无讹。 无  第六条 本赠与契约成立后,由甲方负责将债权赠与要旨以认证通知债务 人。  第七条 甲方对于股票的赠与,于本契约成立后,亦应负责向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受赠甲方本赠与标的财产后,如甲方逝世时,乙方应负担其丧葬费 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违背前条义务时,甲方的继承人可撤销赠与乙方不得异议。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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